开教基〔2009〕67号
开县教育委员会 开县教育学会
关于2009年度教育论文评选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县属学校:
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推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进一步交流推广新课程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,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新课程教学研究,提高广大教师教学理论素养和教育科研能力,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将进行2009年度教育论文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参评论文范围
凡我县从事教育教学,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,其教育科研论文(不含实验报告、总结)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 参评论文要求
主题鲜明、材料充实;要紧扣课改形势,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;贴近教学和学生实际;有一定的指导意义;结构合理,逻辑性强,行文流畅。
三、 评选工作程序
凡参评者先向所在学校申报并参加初评,然后推荐上报县教育学会。我们将聘请教育界资深人士认真评审,拟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科研成果先进单位奖若干名,由教委审定后颁奖。
四、 申报时间
学校初评后,务必在2009年12月底前将参评论文和论文评选登记表一同报送县教育学会秘书处(联系人:程先国:联系电话:52232852)过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 有关要求
1、凡参加本年度评选的教育论文,每篇需交评审费30元。
2、参加评选的论文需打印一式二份,上面不得出现作者的单位和姓名,但必须在论文的首页左上角注明类别,如教改理念、教育管理、德育、某某学科等。(同篇论文只署名1人)
3、严禁抄袭,一经查出,取消论文评选资格,并全县通报。
4、各校教务处和教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指导工作,既要调动广大会员参评的积极性,又要确保论文的质量。
附:开县教育学会论文评选意见登记表
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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